Credit Program (undergraduate program only available in Chinese)
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
■申請(系統開放)時間
2024年04月22日(一)上午8時起至2024年05月06日(一)下午5時止
臺師大學分學程申請公告(請點選進入)
一、 簡介:
有鑒於近年來天文與重力領域研究的蓬勃發展,希冀能結合本校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與數學系等相關領域師資,共同開設天文與重力領域必要課程,有效率整合教育資源,藉此培養相關領域之基礎研究人才。引導有志於天文與重力領域前瞻研究的學生進入本校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與數學系研究所就讀。
二、 教育目標:
本學程教育目標為提供有志於天文研究之學生對天文與重力有基本的認識與了解,並對未來進修提早培養能力。
一、必修科目:3 學分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
ESU0178 | 天文學(含實習) | 3 | 地球科學系 |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3學分(天文領域與重力領域至少各選一門課)
領域 |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
共同基礎選修 | 06UG004 | 星星月亮太陽-天文漫談 | 2 | 通識 | |
06UG021 | 宇宙中的生命與太空環境 | 2 | 通識 | ||
ESU0221 | 天文資訊學導論 | 3 | 地球科學系 | ||
PHU0029 | 計算機在物理的應用 | 2 | 物理學系 | ||
天文領域 | ESU0183 | 天文觀測(含實習) | 3 | 地球科學系 | 基礎選修 |
ESU0095 | 太陽系 | 3 | 地球科學系 | ||
ESU0194 | 星系天文學 | 3 | 地球科學系 | ||
ESU0198 | 流體力學 | 3 | 地球科學系 | 進階選修 天文統計於1092學制由碩博改大碩 | |
PHU0060 | 流體力學 | 3 | 物理學系 | ||
ESC8009 | 天文統計 | 3 | 地球科學系 | ||
PHU0204 | 基本粒子導論(一) | 3 | 物理學系 | ||
重力領域 | ESU0047 | 宇宙觀的進展 | 3 | 地球科學系 | 基礎選修 |
PHU0217 | 宇宙學導論 | 3 | 物理學系 | ||
PHC0114 | 廣義相對論(一) | 3 | 物理學系 | ||
MAU0106 | 微分幾何(一) | 3 | 數學系 | ||
PHC8036 | 廣義相對論(二) | 3 | 物理學系 | 進階選修 | |
MAU0107 | 微分幾何(二) | 3 | 數學系 | ||
MAC7001 | 黎曼幾何(一) | 3 | 數學系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修習要點(草案)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二、本學程至少應修16學分,包含必修3學分、選修13學分,課程資料另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三、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惟採認以6學分為上限。
四、學生主修系所之畢業、雙主修、輔系應修學分,亦得認定為學程學分。
五、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
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六、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七、登記修讀學分學程之本校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或雖未登記但其修習科目及學分數已達學程學分總數三分之一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碩、博士班學生者,入學後得申請繼續修習該學程。
八、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
■申請(系統開放)時間
2023年4月10日(一)上午8時起至2023年4月24日(一)下午5時止
臺師大學分學程申請公告(請點選進入)
一、 簡介:
有鑒於近年來天文與重力領域相關研究之蓬勃發展,希冀能結合本校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與數學系之相關領域師資,共同開設天文與重力相關領域之必要課程,以便於有效率之整合教育資源,藉此培養相關領域之基礎研究人才。引導有志於天文與重力領域前瞻研究之學生進入本校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與數學系之研究所就讀。
二、 教育目標:
本學程教育目標在提供有志於天文研究之學生對天文與重力有基本的認識與了解,並對將來進一步進修提早培養能力。
欲辦理學程證明書者,可參考師大教務處【學分學程認證申請方式】並可來信或電話預約前來中心辦理的時間
一、必修科目:3 學分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
ESU0178 | 天文學(含實習) | 3 | 地球科學系 |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3學分(天文領域與重力領域至少各選一門課)
領域 |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
共同基礎選修 | 06UG004 | 星星月亮太陽-天文漫談 | 2 | 通識 | |
06UG021 | 宇宙中的生命與太空環境 | 2 | 通識 | ||
ESU0221 | 天文資訊學導論 | 3 | 地球科學系 | ||
PHU0029 | 計算機在物理的應用 | 2 | 物理學系 | ||
天文領域 | ESU0183 | 天文觀測(含實習) | 3 | 地球科學系 | 基礎選修 |
ESU0095 | 太陽系 | 3 | 地球科學系 | ||
ESU0194 | 星系天文學 | 3 | 地球科學系 | ||
ESU0198 | 流體力學 | 3 | 地球科學系 | 進階選修 天文統計於1092學制由碩博改大碩 | |
PHU0060 | 流體力學 | 3 | 物理學系 | ||
ESC8009 | 天文統計 | 3 | 地球科學系 | ||
PHU0204 | 基本粒子導論(一) | 3 | 物理學系 | ||
重力領域 | ESU0047 | 宇宙觀的進展 | 3 | 地球科學系 | 基礎選修 |
PHU0217 | 宇宙學導論 | 3 | 物理學系 | ||
PHC0114 | 廣義相對論(一) | 3 | 物理學系 | ||
MAU0106 | 微分幾何(一) | 3 | 數學系 | ||
PHC8036 | 廣義相對論(二) | 3 | 物理學系 | 進階選修 | |
MAU0107 | 微分幾何(二) | 3 | 數學系 | ||
MAC7001 | 黎曼幾何(一) | 3 | 數學系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二、本學程至少應修16學分,包含必修3學分、選修13學分,課程資料另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三、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惟採認以6學分為上限。
四、學生主修系所之畢業、雙主修、輔系應修學分,亦得認定為學程學分。
五、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
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六、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七、登記修讀學分學程之本校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或雖未登記但其修習科目及學分數已達學程學分總數三分之一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碩、博士班學生者,入學後得申請繼續修習該學程。
八、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
一、 簡介:
鑒於近年來天文與重力領域相關研究之蓬勃發展,希望能夠有效結合本校地球科學系,物理系與數學系相關領域之師資,共同開設天文與重力相關領域之必要課程,以便於更有效率來整合教育資源,以培養相關領域之基礎研究人才。本學程提供豐富而完整知天文相關學術訓練,引導有志於天文與重力領域前瞻研究之學生進入本校地球科學系、物理系與數學系之研究所就讀。
二、 教育目標:
本學程教育目標在提供有志於天文研究之學生對天文與重力有基本的認識與了解,並對將來進一步進修提早培養能力。
一、必修科目:3 學分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
ESU0178 | 天文學(含實習) | 3 | 地球科學系 |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3學分(天文領域與重力領域至少各選一門課)
領域 |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
共同基礎選修 | 06UG004 | 星星月亮太陽-天文漫談 | 2 | 通識 | |
06UG021 | 宇宙中的生命與太空環境 | 2 | 通識 | ||
ESU0221 | 天文資訊學導論 | 3 | 地球科學系 | ||
PHU0029 | 計算機在物理的應用 | 2 | 物理學系 | ||
天文領域 | ESU0183 | 天文觀測(含實習) | 3 | 地球科學系 | 基礎選修 |
ESU0095 | 太陽系 | 3 | 地球科學系 | ||
ESU0194 | 星系天文學 | 3 | 地球科學系 | ||
ESU0198 | 流體力學 | 3 | 地球科學系 | 進階選修 天文統計於1092學制由碩博改大碩 | |
PHU0060 | 流體力學 | 3 | 物理學系 | ||
ESC8009 | 天文統計 | 3 | 地球科學系 | ||
PHU0204 | 基本粒子導論(一) | 3 | 物理學系 | ||
重力領域 | ESU0047 | 宇宙觀的進展 | 3 | 地球科學系 | 基礎選修 |
PHU0217 | 宇宙學導論 | 3 | 物理學系 | ||
PHC0114 | 廣義相對論(一) | 3 | 物理學系 | ||
MAU0106 | 微分幾何(一) | 3 | 數學系 | ||
PHC8036 | 廣義相對論(二) | 3 | 物理學系 | 進階選修 | |
MAU0107 | 微分幾何(二) | 3 | 數學系 | ||
MAC7001 | 黎曼幾何(一) | 3 | 數學系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修習要點(草案)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二、本學程至少應修16學分,包含必修3學分、選修13學分,課程資料另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三、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惟採認以6學分為上限。
四、學生主修系所之畢業、雙主修、輔系應修學分,亦得認定為學程學分。
五、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
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六、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七、登記修讀學分學程之本校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或雖未登記但其修習科目及學分數已達學程學分總數三分之一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碩、博士班學生者,入學後得申請繼續修習該學程。
八、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修習要點(草案)
109年9月22日地球科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0月8日理學院109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授權院長與天文與重力中心師長討論後修改)
109年3月29日109學年度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天文與重力基礎研究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地球科學系、物理學系、數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地球科學系為主辦單位。
二、
本學程至少應修16學分,包含必修3學分、選修13學分,課程資料另見「天文與重力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三、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惟採認以6學分為上限。
四、學生主修系所之畢業、雙主修、輔系應修學分,亦得認定為學程學分。
五、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 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六、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七、登記修讀學分學程之本校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或雖未登記但其修習科目及學分數已達學程學分總數三分之一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碩、博士班學生者,入學後得申請繼續修習該學程。
八、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